出版著作还需有哪些条件
分类:学术著作2017-02-11浏览量:153
很多岗位职称评定要求有著作出版,而出书肯定要经过出版社,那是否作者只需将书稿交由出版社就OK了呢?当然不是。那么,出版著作还需有哪些条件呢?下文是对此的具体介绍。
首先要确定以下几项都已确定并在交稿文件里明确说明,书名经反复推敲,已确定好。
署名方式已正确标明(著、编著、编、主编、译、编译)。
内容简介已写好,除对内容进行了归纳外,还对读者对象进行了定位。
序已经请人写好,并已加入原稿中。
前言已在原稿中。
目录已生成。
各级标题已用样式定义。
正文内的参考文献已正确标注。
全稿中的外文正斜体、符号上下标已经检查无误。
图形、图片都插入文件了,且未与磁盘文件链接。
表格中的数据已经计算核实。
全稿中的计量单位已按照规定规范化和统一。
参考文献表中每条文献均已按照规定的编排格式编制。
已对全稿的英文单词拼写进行了检错。
下面就是个人资料了,作者要提交自己的作者简介、书籍介绍、个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个人免冠一寸照片,如果能再附上投稿信件更好了,写明自己写这本书的渊源,写作过程,对书籍未来的期许等。编辑可以从中获取更多信息,为你推荐合适的出版方式。如果该著作不是一个人写的,还需要提交其他作者的个人资料。
著作发行方式有哪些?
发行有出售、出租和进口三种方式。
出售,出租和进口体现了发行权的权能。
出售权是指以销售的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复制品的权利;出租权是指以租赁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复制品的权利;进口权是指从作品发行范围以外的国家或地区进口作品复制品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