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作权申请的特征有哪些
分类:学术著作2017-05-08浏览量:221
著作权申请只能是著作财产权的申请,著作人身权为著作人终身享有,不可申请、剥夺和限制,可见著作权申请与其他权利申请有所不同。那么,著作权申请的特征有哪些呢?本文详细为您介绍。
1、著作权申请的对象是财产权
我国《著作权法》规定著作权的内容分为著作人身权和著作财产权。著作人身权是指作者因创作作品而依法享有的与作品相关的人身权利。这种人身权与作者的人格利益紧密相关,具有永久性、不可剥夺性,自然不能申请。因此,我国《著作权法》规定,著作权申请的对象只能是《著作权法》第10条规定的相关权利。
2、著作权的申请导致著作权主体的变更
作品的著作财产权自权利人申请给受让人,受让人即成为该作品的著作权人,从而导致著作权主体的变更。但是,这种权利主体的变更不同于财产法中的权利主体变更。在财产法中,财产所有权的原始主体和继受主体不可能对同一标的物享有独立的权利,所有权人申请了其财产即丧失了权利主体资格,而受让人成为财产的所有人。在著作权法中,著作权的原始主体和继受主体可能对同一作品各自分享利益。当然,如果权利人申请作品财产权的全部,受让人则是全部著作权主体;如果权利人申请的是作品部分财产权,受让人则是部分著作权的主体。
3、著作权的申请与作品载体所有权无关
一般来说,作品应附着一定的载体,载体既是所有权领域的客体物,又包含着著作权领域的作品。但著作权的申请所涉及到的是作品的著作权,与作品载体所有权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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