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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档案专业官员评审的著作要求

分类:学术著作2017-03-02浏览量:170

  江苏省档案专业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名称分别为馆员、副研究馆员、研究馆员。为了客观、公正地评价档案专业技术人员的学术、技术水平和业绩能力,充分发挥档案专业技术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申报人员除符合申报条件,且具有一定的专业和工作能力外,还应有不错的工作业绩和成果。以下是本网小编对江苏省档案专业官员评审的著作要求的总结,希望可以给大家带来帮助。

江苏省档案专业官员评审的著作要求

  任助理馆员以来,具备下列条件的前两条和后三条中各一条以上:

  (1) 在省级以上报刊上发表本专业一篇或省级学术会议上交流本专业二篇 ( 获三等奖以上一篇 ) 以上 ( 限独著或第一作者 ) 。

  (2) 正式出版本专业有一定水平的著作 ( 本人撰写 1 万字以上 ) 。

  (3) 获得本专业地、厅级三等以上科技进步奖一项 ( 限前五名 ) 。

  (4) 在档案馆 ( 室 ) 目标考评工作中;达到省标三级以上先进水平的主要贡献者。

  (5) 独立组织和管理本部门、本地区、本系统或一个大型企业某一主要方面的档案工作,工作成绩突出,受到县以上档案、人事行政管理部门联合表彰的。

  破格评审馆员资格,需具备上述五条中的四条以上。

  江苏省档案专业官员评审的著作要求就是上述所讲,如还有其他疑问或需要,可以来卓文著作网,卓文著作网是著作出书行业的领先者,口碑良好的著作出书网,有学术专著,学术独著,学术译著,学术论著,独著小说和学术教材等申报服务,欢迎在线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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