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成功申请案例一种多功能智能水杯
分类:专利申请2017-08-03浏览量:178

专 利 号:CN20*******591.5
专利类型:发明专利
所属行业:服饰/日用/家电
申请方式:完全申请
技术介绍:本发明包括杯体、盖体和紧密装置在所述盖体内的学习型遥控器模块,所述学习型遥控器模块包括无线接收单元、无线发射单元、中央处理器、存储单元、功能按键、LED指示灯和电池。它不仅具有传统水杯的所有功能,而且还具有学习型遥控器的功能,通过对其他遥控器的学习,可以使水杯具有遥控电视、空调、机顶盒或DVD等多种家用电器的功能,丰富了水杯的使用功能,实现水杯与遥控功能一体化,为人们的日常生活带来极大便利。
请求专利权无效宣告的理由
无效宣告请求的理由,是指被授予专利的发明创造有下列情况之一:
(1)被授予专利权的发明专利或实用新型专利申请不具有新颖性、创造性或实用性;
(2)被授予专利权的外观设计专利申请为现有设计、不具有明显区别或与在先取得的合法权利相冲突;
(3)被授予专利权的发明专利或实用新型专利不是新的技术方案,被授予专利权外观设计专利申请不具有美感或者非新设计;
(4)被授予专利权的发明专利或实用新型专利没有经过保密审查即向外国申请专利;
(5)被授予专利权的发明专利或实用新型专利的申请文件不清楚、不完整、不能实现,权利要求书没有以说明书为依据,不清楚、不简要;
(6)被授予专利权的外观设计专利没有清楚显示要求保护的产品;
(7)对专利申请文件的修改超出原始申请文件记载的范围;
(8)独立权利要求没有从整体上反映发明专利或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记载解决技术问题的必要技术特征;
(9)分案申请的文件超出原申请记载的范围;
(10)发明专利创造违反国家法律、社会公德或妨害公共得益;
(11)不属于专利权授权的范围,违反专利法第二十五的规定。
申请人提出的申请专利权无效宣告请示,专利申请复审委员会受理后,申请人从受理之日起一个月内还可以补充﹑修改﹑增加证据,在规定的一个月期间外提供新的证据或对原提供的证据作修改﹑补充的,专利申请复审委员会可不予考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