署名教材的原则
分类:教材出版2017-08-05浏览量:136
在每本著作的封面都会看到,有一位或多位作者署名,对于不同著作的作者署名而言,都有其一定的原则性。那么,署名教材的原则有哪些呢?下文详细介绍。
1.并列第一作者,又称“共同第一作者”。一般在公开发表、论著中标注,需要说明“并列第一作者”与第一作者“同等贡献”、“相同贡献”等字眼,再详细些需要说明各自负责哪些章节、哪一部分的写作。这样在评分、评职称时是没有区别的。
2.对于多个作者共同完成的情况,对作品贡献最大的人的名字通常署名在最前面。第一作者指的是署名排在最前面的那个人,有的文章署名也有两个或多个第一作者,称为并列第一作者,这种情况下一般需要在人名上进行标注。
3.在创新性作品如科研、专利、调研报告等等的署名中,对于多个作者共同完成的情况,对作品贡献最大的人的名字通常署名在最前面。特别对于科研的署名,各都有更细致的规定;而当署名用于职称评定时,第一作者的分量显然比第二、第三作者要重,而比单独署名的要轻。
4.主编某种出版物 (包括丛书、辞书、报纸、、学报、年鉴、文集、选集等) 编辑事务主持者的称谓
5.参加专业著作、教材及其它正规学术出版物的编辑委员会,获得编委资格并参与编辑该著作的某一部分,既为“参编”。参编学术性的正规出版物比发表单篇更具学术价值。因此,在评定职称时能够获得更多的加分和认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