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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法院受理的著作权纠纷的要求

分类:学术著作2017-08-16浏览量:115

  著作权是一种对作品保护的权利,任何人在没有得到著作权人许可的情况下,使用其著作都是侵权行为,就会产生著作权纠纷事件,严重者还应承担法律责任。那么,需要法院受理的著作权纠纷的要求是什么呢?下文详细介绍。

需要法院受理的著作权纠纷的要求

  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著作权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下列著作权民事纠纷案件符合人民法院受理的规定:

  1、著作权及与著作权有关的权益权属、侵权、合同纠纷案件;

  2、申请诉讼前停止侵犯著作权、与著作权有关权益行为,申请诉前财产保全、诉前证据保全案件;

  3、其他著作权、与著作权有关权益纠纷案件。

  另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著作权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还规定,下列两种情形,人民法院也应当受理诉讼请求人的诉讼:对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查处的侵犯著作权行为,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追究该行为人民事责任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依法成立的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根据著作权人的书面授权,以自己的名义提起诉讼,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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