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出书需要了解的常识介绍
分类:出书常识2017-08-17浏览量:143
当下个人出书是一种潮流,不论是对专业作者或是文字爱好者,个人出书都是个人的能力体现。本文是小编总结的,个人出书需要了解的常识介绍,仅供参考。
一、什么是国际书号
国际书号又称国际标准书号(International Standard Book Number)简称ISBN,是国际通用的图书或独立的出版物(除定期出版的)代码。国际标准书号号码由13位数字组成,并以四个连接号或四个空格加以分割,每组数字都有固定的含义。
第一组:978或979;
第二组:国家、语言或区位代码;
第三组:出版社代码,由各国家或地区的国际标准书号分配中心,分给各个出版社;
第四组:书序码,该出版物代码,由出版社具体给出;
第五组:校验码,校验码只有一位,从0到9。
一个国际标准书号只有一个或一份相应的出版物与之对应。新版本如果在原来旧版的基础上没有内容上太大的变动,在出版时也不会得到新的国际标准书号码。
二、著作权主要包括哪些权利
著作权包括人身权和财产权。
(一)人身权又称精神权利,具体包括:
1.发表权,即决定作品是否公之于众的权利;
2.署名权,即表明作者身份,在作品上署名的权利;
3.修改权,即修改或者授权他人修改作品的权利;
4.保护作品完整权,即保护作品不受歪曲、篡改的权利。
(二)财产权又称经济权利,包括:
1.复制权,即以印刷、复印、拓印、录音、录像、翻录、翻拍等方式将作品制作一份或者多份的权利;
2.发行权,即以出售或者赠与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权利;
3.出租权,即有偿许可他人临时使用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计算机软件的权利,计算机软件不是出租的主要标的的除外;
4.展览权,即公开陈列美术作品、摄影作品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权利;
5.表演权,即公开表演作品,以及用各种手段公开播送作品的表演的权利;
6.放映权,即通过放映机、幻灯机等技术设备公开再现美术、摄影、电影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等的权利;
7.广播权,即以无线方式公开广播或者传播作品,以有线传播或者转播的方式向公众传播广播的作品,以及通过扩音器或者其他传送符号、声音、图像的类似工具向公众传播广播的作品的权利;
8.信息网络传播权,即以有线或者无线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使公众可以在其个人选定的时间和地点获得作品的权利;
9.摄制权,即以摄制电影或者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将作品固定在载体上的权利;
10.改编权,即改变作品,创作出具有独创性的新作品的权利;
11.翻译权,即将作品从一种语言文字转换成另一种语言文字的权利;
12.汇编权,即将作品或者作品的片段通过选择或者编排,汇集成新作品的权利;
13.应当由著作权人享有的其他权利。
三、出版前的准备工作
一般来说,作者在图书出版前需要准备的材料有:
1.书名(可以是暂定名)、内容简介、作者署名及简介、目录、样章;
2.稿件:要求齐、清、定,即是排好版的全稿/定稿;
3.出具作品代理授权书(样本)。
以上各项中,书名、内容简介及作者必须要有,否则无法报送选题。在报送选题之前,作者与出版方须签订作品代理出版合同。
四、个人出书的两种常见类型
1、自费出书
自费出版的图书一般是没有市场前景的、学术类的、专业类的、书画类的、小印量的其他种类或出版社不愿冒市场风险不愿公费出版,而作者希望正式出版从而展示自己文学、艺术或学术成果的图书。或者是自己有发行渠道的,不想让出版社赚取发行利润的图书,如图书公司书策划的一些市场书。
2、常规出书
稿件具备市场性,交由出版社或者出版商进行判断可行后。策划、编辑、排版、印刷、发行等各项工作均由出版社或者出版商负责。图书出版后,由出版社或者出版商向作者支付稿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