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发明专利有年费吗
分类:专利申请2017-11-27浏览量:224
实用新型发明专利是有年费的,无论是实用新型专利还是发明专利,每年都要缴纳一笔年费,以维持自己的专利所属权。如果断交年费,那专利权出现问题是无法受到权利法保护的。下面,小编为大家介绍下实用新型发明专利的年费标准。
一、发明专利年费缴纳标准
第 1 ~ 3 年(每年)900
第 4 ~ 6 年(每年)1200
第 7 ~ 9 年(每年)2000
第10~12年(每年)4000
第13~15年(每年)6000
第16~20年(每年)8000
二、专利年费
指专利权人依照专利法规定,自被授予专利权的当年开始,在专利权有效期内逐年应向专利局缴纳的费用。
专利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可以请求减缴下列专利收费:
(一)申请费(不包括公布印刷费、申请附加费);
(二)发明专利申请实质审查费;
(三)年费(自授予专利权当年起六年内的年费);
(四)复审费。
专利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向国家知识产权局请求减缴上述收费:
(一)上年度月均收入低于3500元(年4.2万元)的个人;
(二)上年度企业应纳税所得额低于30万元的企业;
(三)事业单位、社会团体、非营利性科研机构。
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个人或者单位为共同专利申请人或者共有专利权人的,应当分别符合前款规定。
专利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为个人或者单位的,减缴本办法第二条规定收费的85%。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个人或者单位为共同专利申请人或者共有专利权人的,减缴本办法第二条规定收费的70%。
专利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只能请求减缴尚未到期的收费。减缴申请费的请求应当与专利申请同时提出,减缴其他收费的请求可以与专利申请同时提出,也可以在相关收费缴纳期限届满日两个半月之前提出。未按规定时限提交减缴请求的,不予减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