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时申请发明和实用新型的10大好处
分类:专利申请2018-03-26浏览量:163
申请人可对同样的发明创造同时申请实用新型专利和申请发明专利,小编为大家总结同时申请发明和实用新型的10大好处。
专利法第九条第一款规定:同样的发明创造只能授予一项专利权。但是,同一申请人同日对同样的发明创造既申请实用新型专利又申请发明专利,先获得的实用新型专利权尚未终止,且申请人声明放弃该实用新型专利权的,可以授予发明专利权。
由上述规定可知,申请人可对同样的发明创造同时申请实用新型专利和申请发明专利,笔者就其好处分析如下:
一、能在较短的时间内获得专利授权,取得专利证书。
二、宁愿勾错,也不要漏选。
三,只能在实用新型的权利有效时,才能通过放弃实用新型来获得发明的授权。
四,实用新型和发明的保护时间无缝对接。
五,扩大专利保护范围。
六、延长主动分案的时间。
七、发明不必急于授权,可进行更多次的答复,以争取更大的保护范围。
八、发明的授权不一定需要放弃实用新型。
九、专利保护期限更长。
十、发明授权之前的公开阶段,被人使用了,还可以通过实用新型专利权进出专利维权,让侵权方进行赔偿,而不只是发明公开状态的技术使用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