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市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成果如何鉴定
分类:课题申报2018-11-03浏览量:103
滁州市教育科学规划课题鉴定通过会提供一份课题成果鉴定证书。这份鉴定书能用来评职称。那么滁州市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如何鉴定?
第一条 滁州市教育科学研究重点项目,均应在研究工作完成后对成果进行鉴定,并由滁州市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市规划办)审核验收。
第二条 课题完成后,课题第一负责人及其所在单位应及时向市规划办提出申请验收报告。
第三条 成果鉴定一般由课题负责人所在单位或上级单位和市规划办共同组织。必要时,市规划办可单独组织对有关课题成果的鉴定。
第四条 鉴定主要采取会议评议方式。鉴定组专家一般为3-5人,由市规划办从滁州市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指导与鉴定专家库中抽选。
第五条 课题组应在会议评议前一个月向市规划办提交成果主件和附件等材料。
第六条 鉴定组专家应本着科学的精神,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对照课题申请书预期达到的目标,对成果提出客观、公正、全面的评审意见,并由鉴定组长形成鉴定组集体意见。
第七条 鉴定完成后,课题负责人应将完整的成果一套、结题报告一份、成果鉴定书(三份)一并送交市规划办验收存档。
第八条 鉴定所需费用由课题组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