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专利怎么缴纳年费
分类:专利申请2019-02-27浏览量:161
实用新型专利技术在发明后,是需要向专利局进行申请授权的,否则当技术侵权后是无法得到法律的保护的,而专利申请后,是有保护年限的,且每年还需要交纳一定的年费。那么,实用新型专利怎么缴纳年费?
实用新型专利申请授权后,会在专利局进行查询,而且可以查询自己的专利,有专门的缴费通道,也就是说专利权人可以在每年交纳年费的规定时间内,自己去交纳的。不过若忘记缴费,那实用新型专利保护就会失效,为了避免这样情况出现,可以委托专利机构来代缴。
实用新型专利保护年限是10年,而交纳的年费,随着保护年限的增加,费用会是上升趋势,其中第1-3年,年费是600元/年,第4-6年,年费是900元/年,第7-8年,年费是1200元/年,第9-10年,年费是2000元/年。若符合费用减缓的条件,还可以按一定的比例减缴。减缴后所交纳年费依次是:第1-3年,年费是90元/年,第4-6年,年费是135元/年,第7-8年,年费是180元/年,第9-10年,年费是300元/年。
实用新型专利年费不减缴的情况:
(一)未使用专利局制定的费用减缓请求书的;
(二)全体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未在费用减缓请求书中签字或者盖章的;
(三)提出费用减缓请求的单位或者个人未提供符合本办法第七条规定的证明的;
(四)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的个人年收入超过二万五千元人民币的;
(五)费用减缓请求书中未注明全体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的个人年收入的;
(六)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为两个以上单位的;
(七)费用减缓请求书中的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名称或者发明创造名称与专利请求书中的相应内容不一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