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级规划教材如何立项申报
分类:教材出版2019-09-24浏览量:219
校级规划教材如何立项申报?每个学校组织校级规划教材立项申报,要建立在本校的基础之上,所以关于被列为校级规划教材的标准上有所不同,以下要求仅作为参考,具体以所在单位通知文件为准。
一、申报条件
1、申报人限本校在职教师,申报教材主编原则上应具有副教授及以上职称。
2、申报的教材应有较大教学改革力度,要求具有一定的前期研究成果、特别是能反映教学内容、课程体系改革的成果,在内容和体系上有明显特色。
3、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新专业、在线开放课程、创新创业课程等建设的配套教材,同等条件下予以优先考虑。
4、已有在建规划教材项目的负责人不得再次申请;修订内容少于20%的教材,原则上也不得进行申请。
二、申报与评审
1、立项数量。本年度计划立项校级规划教材不超过10本。
2、申报与评审程序。
(1)申报、学院审核。申请人填写《XXX规划教材申报书》),由二位同行专家填写推荐意见,学院教指委组织审核,并填写审核意见,加盖学院公章。
(2)学校评审。依据《XXX课程与教材建设管理办法》,学校组织专家组评审,确定立项教材。
(3)公示一周。
(4)公布评审结果。
三、申报要求
1、各学院要高度重视规划教材申报,精心组织,认真推荐。
2、请各学院于20XX年XX月XX日XX前将如下材料交教务处教学改革与教材管理科,逾期不予受理。
(1)初审通过的规划教材申请书(电子稿及纸质稿一式三份);
(2)讲义、教材编写大纲、教材初稿等印证材料(纸质稿一式一份);
(3)汇总表(电子稿及签字盖章的纸质稿一式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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