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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文化资源保护与开发课题成果要求

分类:课题申报2021-03-15浏览量:227

  地方文化资源保护与开发课题主要以地方文化资源保护与开发的理论研究为基础,以地方文化资源保护与开发的应用研究为主攻方向,申报重点课题的负责人须具有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或主持完成过省厅级以上社科研究项目。申报一般课题的负责人须具有中级以上(含中级)职称或具有硕士学位。地方文化资源保护与开发课题结题要求有哪些?

地方文化资源保护与开发课题成果要求

  地方文化资源保护与开发课题结题要求:

  重点项目的结题要求:

  满足以下条件之一:①在CSSCI来源期刊发表论文1篇,或在北大中文核心期刊发表论文2篇,且标注本项目来源、项目编号和名称;②公开出版20万字以上的专著(含文献整理)1部,且标注本项目来源、项目编号和名称。

  一般项目的结题要求:

  满足以下条件之一:①在北大中文核心期刊发表论文1篇,或在公开学术刊物发表论文2篇,且标注本项目来源、项目编号和名称;②公开出版10万字以上的专著(含文献整理)1部,且标注本项目来源、项目编号和名称。

  所有课题研究成果均应注明“四川省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地方文化资源保护与开发研究中心资助”字样,并标注项目名称和编号。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免于结项:研究成果被国家社科规划办《成果要报》、教育部《专家建议》、省规划办《重要成果专报》采纳或省委省府领导肯定性批示的;发表SCI、SSCI论文的(以上成果需标注本中心资助字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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