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号实名申领办法
分类:出书常识2021-05-18浏览量:260
书号实名申领是指出版单位在图书出版活动中按书稿实名申领书号,有关部门见稿给号,一书一号。书号实名申领都是指中国标准书号的申请方式。书号实名申领注意事项和申请程序如下。
书号实名申领注意事项:
1.出版单位在按规定完成书稿“三审”程序后,方可进行书号实名申领。
2.涉及党和国家领导人等重大题材作品和涉及国家安全、社会安定等方面的重大选题,要严格执行重大革命和重大历史题材作品管理办法和图书重大选题备案办法,在履行重大选题备案手续后方可进行书号实名申领。
3.出版单位不得向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出售或者以其他形式转让本单位的书号。
书号实名申请程序:
1、出版社已经完成三审的书稿才可以进行网络进行书号实名申领。
2、书号实名申领通过基于互联网的计算机系统(书号实名申领信息系统)实现。
3、申领书号信息要完整、真实、准确。书稿出版后要向有关部门及时报送有关出版物信息,并按规定向出版行政部门送缴样本。
4、各地区新闻出版管理部门负责书号审核工作,7个工作日内通过书号实名申领信息系统予以办理。
5、新闻出版总署审核,通过计算机信息系统进行书号编制和条码配发工作。
如果出版和提供虚假出版信息,不按照《中国标准书号》标准使用书号,书稿出版后不及时报送出版物信息的,出售或者以其他形式转让本单位书号的,都会受到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