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权著作权的行为类型有哪些
分类:学术著作2021-06-28浏览量:251
侵权著作权的行为类型有哪些?我国著作权主要采取自动保护原则,作品一经创作完成,著作权即产生。但实际中,有些作品还是需要申请著作权认定来保护作者的著作权,以便在著作权遭遇纠纷时能够作为证据。一本书想被保护,需要具备独创性,能以某种有形形式复制。什么样的行为可以确定是对著作侵权了?下面我们看下著作权的侵权行为有哪些。
著作权的侵权行为有以下几类:
1、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发表其作品的;
2、未经合作作者许可,将与他人合作创作的作品当作自己单独创作的作品发表的;
3、没有参加创作,为谋取个人名利,在他人作品上署名的;
4、歪曲、篡改他人作品的;
5、剽窃他人作品的;
6、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以展览、摄制电影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使用作品,或者以改编、翻译、注释等方式使用作品的,著作权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7、使用他人作品,应当支付报酬而未支付的;
8、未经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计算机软件、录音录像制品的著作权人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人许可,出版其作品或者录音录像制品的,著作权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9、未经出版者许可,使用其出版的图书、的版式设计的;
10、未经表演者许可,从现场直播或者公开传送其现场表演,或者录制其表演的;
11、其他侵犯著作权以及邻接权的行为。
当涉及侵权后,作者有权追究赔偿,可以以被侵权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损失为赔偿数额,也可以以侵权人因侵权行为获得的全部利润为赔偿数额,还可以国家规定了付酬标准的,按付酬标准的2-5倍计算赔偿数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