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规划课题的子课题如何申报
分类:课题申报2021-09-11浏览量:261
子课题是总课题之下的研究课题,是总课题的分支,子课题必需支撑总课题,在研究中会设置课题主持人和参与人。子课题也需要申报立项,由总课题组管理。那么子课题申报要求有哪些,本文提供提供一个案例。
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2011]05 号函通知,“以培养学生能力为导向的教学模式研究”(课题主持人:郭婵英,课题编号:FH B 110149)已被列为全国教育科学“十二五”规划 2011 年度教育部规划课题。为使本课题研究更具普适性、科学性及实效性,现面向基层教育科研单位和学校征求合作,凡在本领域研究方面有显著成绩的教科研单位、学校及个人均可向全国教育科学“十二五”规划教育部规划课题“以培养学生能力为导向的教学模式研究”总课题组申报子课题。
1.申报单位或个人填写“以培养学生能力为导向的教学模式研究”子课题申报表,报主管部门审核签字并加盖公章(当地教育局或教研室),一式三份交总课题组。
2.由总课题组专家委员会对申报子课题进行统一评审。
3.评审合格后,总课题组统一颁发“十二五”子课题立项通知书、立项证书、实验基地标牌、课题主持证书等相关材料,总课题组以文本形式通知子课题学校开题实验。
4.基层实验单位开题或者开展研究工作时,总课题组可以委派专家现场指导。
5.子课题实验学校申报包括主持人 1 名,课题组成员 5 名。
6.课题研究时间为 2012—2016 年,总课题采取目标管理与过程管理相结合、集中管理与分散管理相结合的方式。主要工作有:评审立项、开题论证、专项培训、学术研讨、年度检查、经验交流、现场观摩、中期成果鉴定、结题成果鉴定等。
7.课题实验期间,总课题组推荐新闻出版署指定的 C N 刊号的杂志发表和展示课题实验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