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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有出版权是邻接权吗

分类:出书常识2021-09-22浏览量:288

  专有出版权是邻接权吗?当然不是。图书出版者对著作权人交付出版的作品,按照合同约定享有的专有出版权受法律保护,他人不得出版该作品。这就是专有出版权。而邻接权是指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专有出版权并不是邻接权,本文详细介绍专有出版权和邻接权的区别。

专有出版权是邻接权吗

  邻接权与狭义著作权(亦称“作者权”)一样,都是绝对权、对世权,只能依法律的规定而产生,并不像债权那样,可以通过当事人的约定形成。如果一种权利源于当事人的约定而不是法律的规定,那么这种权利不可能是狭义著作权或者邻接权。

  “专有出版权”是图书出版者与著作权人在出版合同中约定的权利。实际上是著作权人将自己对相关作品所享有的属于狭义著作权的复制权和发行权许可给图书出版者行使,只不过许可的方式是专有许可而已。这就意味着,专有出版权是图书出版者依据与著作权人签订的合同,从著作权人手中获得的对相关作品以图书的形式进行复制和发行的权利。图书出版者是以著作权人享有的复制权和发行权的专有被许可人的身份来行使权利的。因此,专有出版权与其他民事主体依据与著作权人签订的专有许可合同而取得的对其他类型作品的专有使用权,在法律性质上没有任何区别。

  邻接权不是仅仅因为传播了作品,甚至是因为在传播作品过程中投入了巨大的资金和劳动就能产生的。图书出版者在出版作品的过程中确实有可能贡献出了新的成果,那就是对图书进行的版式设计。《著作权法》所规定的出版者的版式设计权属于邻接权,但是除此之外,出版者在出版作品本身的过程中并没有形成新的成果。专有出版权所针对的仅仅是被复制和发行的作品本身,而作品本身不可能是邻接权的客体,只能是狭义著作权的客体。因此,专有出版权不可能属于邻接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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