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刊物怎么确定
分类:论文常识2021-12-04浏览量:602
评职称、科研业绩考核、取得学位等都需要在期刊上发表论文。而正规期刊容量有限,广大作者缺少论文发表的足够空间或者由于论文质量欠佳难以发表,这在一定程度上给非法期刊留出了空间。非法刊物怎么确定?
1.在境外注册,在境内非法出版、印刷、发行,尤其是在港、澳、台地区注册国际刊号,未经国内新闻出版管理部门批准擅自在内地出版发行。这类非法期刊通常有国际标准刊号( ISSN号) ,但没有国内统一刊号( CN号) ,或编造杜撰CN号。经常署名“香港某某出版公司”、“某某学术基金会”或与国内某单位联合主办,编造所谓的“国内统一刊号”,如“CN (HK) xx-yyyy/z”。
2.编造中国标准刊号、盗用正式刊物的合法刊号或利用已经停止使用的废弃刊号进行非法出版活动。这些非法期刊经常杜撰虚构“某某学会”、“某某研究会”主办,但却未能注明编辑部准确详细的联系地址,只提供一个邮政信箱或E- mail信箱作为联系方式。
3.未经批准擅自编印的“增刊”、“专刊”、“专辑”、“论文集”等。按规定,期刊的正常期数之外要加印出版增刊,必须要经过新闻出版管理部门批准,获得一次性增刊许可证编号,才能合法出版。而且期刊出版增刊要与正刊有一致的办刊宗旨、编辑方针和发行范围,不能随意出版增刊。但有些期刊未经批准,本是季刊却出第五期,本是双月刊却出成单月刊,单月刊的又出成旬刊,而且还努力装扮成正刊的样子,不按规定在期刊封面注明“增刊”字样。由于加印的这些刊物的卷期号是无法按正常次序编入正刊的,所以要么是出一个虚假的卷期号,要么只有出版月份,没有卷期号。还有一些出版社违背一个刊号只能对应一种刊物的原则,在合法期刊之外,另行编辑出版一种期刊,这也是违反国内出版政策法规的行为。更有甚者竟“偷梁换柱”,将正规期刊的内容替换成收集来的论文,仍以原刊的刊名、卷期号、装帧重新制版印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