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主动修改是什么意思
分类:专利申请2016-05-04浏览量:232
发明专利申请人在提出实质审查请求或国家知识产权局发出发明专利申请进入实质审查阶段受理通知书的三个月内,可以主动提出修改。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申请人自专利申请日起两个月内可主动提出修改。
主动修改顾名思义就是在审查员没有发出修改意见的情况下,申请人自己主动提出的修改,修改应以意见陈述书或补正书和替换页的形式提出。除此之外,审查员在审查过程中如果发现申请文件中的文字和符号存在明显错误,也可自行修改并通知申请人。
主动修改的期限
(1)发明专利申请人在提出实质审查请求时以及在收到国家知识产权局发出的发明专利申请进入实质审查阶段通知书之日起的三个月内,可以对发明专利申请提出主动修改。
(2)实用新型或者外观设计专利申请人自申请日起2个月内,可以对实用新型或者外观设计专利申请提出主动修改。
主动修改应注意什么
(1)对于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申请而言,主动修改不应超出原说明书和权利要求书记载的范围。
(2)对于外观设计专利申请而言,主动修改不应该超出原图片或者照片表示的范围。如果超出修改范围,审查员会发出审查意见通知书,申请人陈述意见或补正后仍不符合规定的,审查员可以作出驳回决定。
审查员如何处理申请人在非主动修改期限内提交的主动修改
对于在非主动修改期限内提出的修改,如果修改的文件消除了原申请文件存在的缺陷,并且具有被授权的前景,则该修改文件可以接受。对于不接受的修改文件,审查员会发出视为未提出通知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