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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术专著里的外国人名有必要翻译成中文吗

分类:学术著作2016-05-26浏览量:285

  早在2010年,新闻出版总署就发布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出版物文字使用的通知》,对规范使用外国语言文字的使用提出了要求。通知中规定:“在汉语出版物中,禁止出现随意夹带使用英文单词或字母缩写等外国语言文字……外国人名、地名等专有名词和科学技术术语要按有关规定翻译成国家通用语言文字。”

  外国人名作为专有名词(proper noun)在中文学术专著的出版中多有涉及,尤其是文献综述部分,作者也多用外文直接混在行文中使用,形成夹带使用。在通知发布之前,很多出版社的编辑在编辑加工中遇到此种情况时,也默认了作者的外文人名直接使用而不做处理,而如自从新规始,处理学术专著中的外国人名便成为编辑重要的工作之一。现将工作中处理外国人名汉译的心得总结如下:

学术专著里的外国人名有必要翻译成中文吗

  保留外国人名有利于表述的精确

  在学术专著中,文献综述部分涉及外国人名尤其多,情况也很复杂,不要说在中文作品中是个棘手的问题,就是专业的翻译人员都很头疼,按之前翻译界的惯例,学术专著中的外国人名是可以保留原名,而不用译成中文的。人名本身就是一种符号,翻译人名的原则也就是音译而已,一本学术著作中原汁原味儿的老外名字被译成中文的符号之后,由于译名的不一致,对于读者而言恐不知所云为何人。而专业学术作者与读者对于外文原名的识别却有着高度的一致。

  十多前年淘得一本G.P.古奇的《十九世纪历史学与历史学家》(商务印书馆1989年版,汉译世界学术名著丛书之一),是中国社会科学院欧洲研究所张契尼生前读过的书,因为张契尼早年做过《大公报》国际版的编辑,又是少有的翻译家,见多识广,但述而不作,一本学术专著也没出。翻开书满满的是先生对此书翻译质量的不满,外文人名尤甚,如先生批“为什么不把原文人名写出来,莫明其妙”“真气人,就是不列原名,即此一端,可见编辑工作之差”“人名,原文不列,实在可恨”。如果不是张先生这样的大家,估计真正读明白些书的人太少了。如果放到现在,这本书按新闻出版总署的规定编校质量肯定不合格,但此书60余万字,却蕴含10余人的心血,译稿来之不译。正如编后记所说“译者耿淡如教授学风严谨,对译事不惮其烦,反得修改,不幸未竟其功而去世……世界历史研究所卢继祖同志赓续其事,再作校订,不幸她校了九章后,因病逝世……又承世界历史所的同志……”,对此张先生感叹:“译校二人未竟其功而去世,可见译事之难”,对最后一句的“……难免仍有纰漏,请读者指正”的客套话,张批道“谬误甚多”“不是难免,而是太多”,看来翻译工作比写书还要难,学术专著人名汉译更多时候是费力不讨好,不如灵活处理,译与不译结合。

  译名应符合规律

  外国人名应该有中文译名的,大多数是依发音译成的,但这个中文译名应符合规律,也就是要统一、要应尽量沿用国内的固有的译法,要认识到译名的复杂性。如果是国际上的“头面人物”通常看看外交部门的“官方译法”就可以了,例如克林顿、普京等;有的工具书也作了一些统一的工作,如新华社译名室编的《世界人名翻译大辞典》,外研社出版的《英语姓名词典》。这些工具书是否统一和全面,答案肯定是否定的。工具书会解决大部分的译名问题,但英语姓名与民族、宗教文化的历史演变有着密切的关系,针对具体的人名时,我们也应注意其复杂性。例如在欧洲不同语言里有不同形式的名字,而且其中不少是常用名,在翻译的时候,都不宜一律按英语译出。如, John来自希伯来语,原意大概是“Yag us gracuiys”。在欧洲其他语言里,与英语形式最接近的是德语,作“Johann”或“Johannes”;汉语“约翰”这个译名,其读音正与德语相近,而与英语相去甚远。它还经常以昵称“Hans”(汉斯)形式出现,而且这个昵称也经常被用作正式教名。[1]再如,笔者编辑的《管理会计在中国:成本计算方法、成本管理实务和财会职能》(杨继良、姚祎译,经济科学出版社2010年版)一书,作者为美国人瑞夫·劳森(Raef Lawson),“瑞夫·劳森”的译名是编辑按规范的译法处理的,但本书的译者杨继良先生和作者本人熟稔,他说Raef Lawson的上代是阿拉伯人,后入境随俗,作者本人说他愿意被读成“雷夫·劳森”。类似这些情况有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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