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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专利有关的误区有哪些?

分类:专利申请2016-08-16浏览量:106

  专利,指专利权人对发明创造享有的专利权,即国家依法在一定时期内授予发明创造者或者其权利继受者独占使用其发明创造的权利。有关专利,可能存在各种各样的误区,以下几点,或许值得思考。
专利
 
  误解1:专利能申请成功最重要
 
  一些企业的目的只是专利能申请成功,而这个专利是否有价值容易被忽视。其实,专利是否有价值,往往才是最重要的,它对企业的发展起着重要的积极作用。
 
  误解2:专利申请的审查周期越短越好
 
  目前,有部分人认为专利申请的审查周期越短越好。这实际是一种误解。“专利制度是给天才之火增添利益之油,因此获得专利权的时间应该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与企业发展需求相适应。
 
  误解3:专利即合法产品
 
  例如,在药品领域,这是两码事;即使有了专利,药物还要经过行政审批;其他产品和服务也要工商等行政的监管的。
 
  误解4:外观设计专利不如发明专利
 
  实际上,知识产权的各种类型,在不同的产业,不同的产品,以及不同的权利组合里面,都是各自发挥着独特的重要作用的。在某些情况下,比如消费类产品中,外观设计专利往往也会发挥着决定性的作用。尤其在有部分外观设计制度的国家,可以对设计的局部进行保护,例如美国、日本、韩国等,那么外观设计专利的影响力是非常大的。
 
  误解5:专利的作用就是为了垄断
 
  从字面上来看,“专利”似乎意味着“专有的利益”,只有专利权人才能够实行其发明的技术或制造其发明的产品。但是这种理解有两个方面的错误:
 
  首先,专利最根本的目的是为了推广技术进步而并非为了阻碍科技发展,当一专利权期满之后,任何人都能够实行该专利而无须付出任何代价。事实上,世界上大多数的技术文献都是以专利的形式存在的。
 
  另外,严格来讲,专利权人也未必能够实行其发明的技术或制造其发明的产品,他只是有权利阻止别人实施该发明而已。换句话说,专利权仅具有排他保护效果。例如,如果该专利权人的发明建立在另一项发明的基础上,若得不到在先发明的专利权人的许可,后一发明的专利权人同样没有权利实施该发明。
 
  误解6:技术秘密不用公开,因此更安全
 
  申请“技术秘密”好,既不需公开,又属于知识产权范畴,岂不更安全?其实,技术秘密也很难保密。专家提醒,“技术秘密”不能对抗专利,一旦他人研制出相同的技术并申请专利,技术秘密也就无知识产权可言,无论从技术上还是市场上都将陷于被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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