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一定是著作权人吗
分类:出书常识2016-12-27浏览量:122
著作权人有两类:一类是作者,即直接创作作品的人;一类是非作者,即是通过某种法律关系获得著作权的公民、法人或者非法人单位。然而,作者一定是著作权人吗?本文小编给大家做详细介绍。
作者,主要是说明一种事实状态,指的是创造作品的人。著作权人,主要是指一种权利归属,指的是该作品的著作权由谁享有。作者未必是著作权人,著作权人未必是作者——虽然大部分情况两者是重合的。
主要由这么几种情况可能出现“作者”与“著作权人”所指向的对象不同一:
1利用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创作
由单位承担责任的工程实际图、产品设计图、地图、计算机软件,这样的职务作品,作者只有署名权,其他著作权归单位;
2合同约定权利属于他人的
作者不是著作权人。比如委托创作合同、单位的劳动合同:出版社的编辑根据出版社交给的任务编写的书,一般根据合同著作权属于出版社;唱片公司的职员编写的歌曲,一般根据约定著作权属于单位;编剧创作的剧本,著作权的归属也主要由合同约定;
3作者死亡的情况
著作权由继承人享有并行使。
读者熟悉的是作者,对著作权人的认识是陌生的。随着知识产权意识的提升,人们逐渐认识到区分两个词语的重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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