卓文著作网

在线咨询 快捷菜单
著作
教材
课题
专利
常识
出版社

专利包含的基本常识

分类:专利申请2017-01-24浏览量:135

  专利是知识产权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一种无形资产。随着人们对知识产权意识的提升,越来越多的企业或个人重视专利的发明。针对很多人对专利还不是很了解,小编本文就为大家介绍专利包含的基本常识。

专利包含的基本常识

  专利类型

  发明专利;是指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

  实用新型;是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

  外观设计;是指对产品的形状、图案或其结合以及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应用的新设计。需要办理的话,我们可以帮你办理专利。

  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和实用新型,应当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

  专利权性质

  排他性,也称独占性或专有性。专利权人对其拥有的专利权享有独占或排他的权利,未经其许可或者出现法律规定的特殊情况,任何人不得使用,否则即构成侵权。这是专利权(知识产权)最重要的法律特点之一。

  时间性,指法律对专利权所有人的保护不是无期限的,而有限制,超过这一时间限制则不再予以保护,专利权随即成为人类共同财富,任何人都可以利用。

  地域性,指任何一项专利权,只有依一定地域内的法律才得以产生并在该地域内受到法律保护。这也是区别于有形财产的另一个重要法律特征。根据该特征,依一国法律取得的专利权只在该国领域内受到法律保护,而在其它国家则不受该国家的法律保护,除非两国之间有双边的专利(知识产权)保护协定,或共同参加了有关保护专利(知识产权)的国际公约。

  以上是对专利包含的基本常识的简要介绍,想了解更对关于专利或专利申请问题,可在线咨询我们的编辑人员,他们将详细为您解答!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