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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出版社的出版主旨

分类:出版社介绍2017-02-07浏览量:170

  法律出版社成立于1954年,具有深厚的历史积淀。1950年有了新中国第一部婚姻法,1954年新中国第一部宪法诞生。同年,在新中国法制建设的主要奠基人董必武同志的亲自倡导下,法律出版社开始筹建,1954年12月24日,法律出版社成立,由司法部领导和管理。

法律出版社

  上世纪50年代中期,中国的政治生活就开始不正常,特别是清算和批判旧法学的影响,法律在政治和社会生活中的的地位开始动摇。1959年司法部撤销,法律出版社进入动荡和飘泊时期。1961年7月,法律出版社正式并入人民出版社。法律出版社与人民出版社合并后,社名社号一直保留,人民出版社出版法律书时用法律出版社的牌子和代号。一直到文革前,法律出版社的名义还在使用。

  法律出版社每年出版新书品种逾600种,产品包括法律法规、法学教材、学术专著、法律 实务、案例、法律词典、司法考试等,出版形式包括图书、活页、刊物、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及网络产品,是中国政法院校师生、法律研究机构、法律职业者汲取法律知识、查询法律信息的首选。

  法律出版社十分注重对外交流与合作,与英国、美国、德国、法国、日本等国家和香港、台湾等地区的数十家出版机构保持广泛的合作和贸易往来,引进和输出版权项目数百种, 成为中外法律信息资源相互交流的平台。法律出版社的出版主旨是:为人民传播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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