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对高级经济师评职有哪些著作要求
分类:学术著作2017-08-15浏览量:160
高级经济师是我国职称之一。高级经济师资格实行考试与评审相结合的评价办法。凡申请参加高级经济师资格评审的人员,须通过全省统一组织的高级经济师资格业务考试。高级经济师实行资格评价与职务聘任相分离。具备博士学位,或取得中级资格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3年的人员,达到副高级或不分正副高级资格条件的,可按规定程序申报评审副高级或不分正副高级资格。下文是天津对高级经济师评职的著作要求介绍,仅供参考。
撰写以下著作或之一:
(1)作为第一撰写人。撰写二篇重要项目或分管地区、行业(含相当规模的经济单位)的经济业务工作报告,报告要求能对改进经济活动提出有价值的意见或决策依据意见,经同行专家评议,公认具有较高的应用价值。
(2)作为主要撰写人之一正式出版过经济业务方面的专著或译著。
(3)作为第一撰写人,在市级以上专业学术会议(或国家批准出版的专业)上以表二篇有较高水平的经济业务方面的或调查报告。
(4)作为第一撰写人,撰写具有较高水平且正式出版的经济业务方面的教材或培训参考书五万字以上。
高级经济师考试报名学历、资历要求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博士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取得经济师(或相近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下同)资格后,从事本专业工作2年以上。
二、硕士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取得经济师资格后,从事本专业工作4 年以上。
三、大学本科学历(学士学位),取得经济师资格后,从事本专业工作5年以上。
四、取得大学专科学历后从事本专业工作15年(或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且累计从事本专业工作20年)以上,取得经济师资格后,从事本专业工作5年以上。
五、省(部)级科技进步三等奖 ( 及相应奖项 ) 以上获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以个人奖励证书为准);或获市级以上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称号;或获得省(部)级(包括全国性行业)以上优秀管理奖项。